预审系统可以帮助已成文的科研工作者快速判断文章是否符合杂志社录用标准。佩普与国际多家杂志社形成了长期良好的供稿关系,您的稿件提交至佩普的预审系统后,审稿人便会优先进行文章质量评估。一旦预审通过,只要您能够根据审稿人审稿意见进行针对性修改以进一步提高文章质量,即可实现高录用。
①您需要填写文章和作者信息并上传稿件至预审系统,同时添加科研助理微信等待预审结果,3-5个工作日内会通过短信及微信向您反馈预审结果。
②审稿人会通过佩普预审系统收到您的稿件,并进行文章的初步审核。
③若预审通过,佩普官方公众号和科研顾问会向您进一步反馈可录用方案。
④如果您认可录用方案并希望能够实现高录用,则需要与我方签订相关咨询服务合约。
⑤接下来您只需要正常走投稿流程即可,即用自己的邮箱至期刊官网投稿。根据审稿意见,对自己的文章进行针对性修改。(语言或排版等问题我们会协助您解决,详情见服务协议。但涉及到文章内容修改或补充数据等问题则需要作者自己完成)。
⑥修改完成再投稿便可录用,最快3个月可收到录用通知
(1)由于不同期刊对稿件的录用标准不同,故在文章预审通过前不接受作者指定期刊,可收录稿件的期刊详情会在预审通过后,通过【佩普学术】官方公众号告知。
(2)目前我方合作的多为Springer,Elsevier,wiley等大社的正规期刊,投稿及发表流程正规,期刊对稿件的主题与质量也有一定的要求,主题不符的论文难以通过内部预审,故不用担心我方推荐的期刊主题不符等等问题。
依据SCI检索惯例,结合过往发表成功的6500+篇文章的整体情况,大多数文章在上线后3个月左右PubMed可检索,上线后6个月左右WOS可检索,各期刊现在检索状况各作者可以根据期刊名称自己在SCI 库查询核实。
完全不会。 学术不端行为的官方定义有以下几种:1)虚构、伪造科研成果;2)发布、传播虚假科研成果;3)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验收材料等的买卖;4)从事学术论文及其实验研究数据买卖、代写、代投。(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十章第一百零四条) 而【佩普学术】为您提供的学术出版咨询服务,仅出于协助您接收杂志社编辑的审稿意见,并通过提供包括语言润色、格式排版等服务,从而协助您提高稿件质量,以满足特定期刊的个性化收录要求,最终实现合规录用。其中: 1)所提交预审的文章以及数据完全是由作者自己完成的,作者需对自己的文章数据真实性负责。佩普完全不会对文章主题、结构及数据等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若编辑反馈需要优化或完善文章数据,也是由作者自行完成,佩普方不做任何参与,故不存在文章买卖、代写或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2)签订咨询服务协议并协助您合规完善稿件质量后,稿件将通过作者邮箱直投至期刊官网,作者全程监测邮件往来过程直至收到官方录用通知。故不存在文章代投行为。
1)从法律的角度:
泄露或倒卖科学研究成果及学术论文属于触犯刑法的严重违法行为,我们断不会触碰法律底线;
2)从道德角度:
我们视信誉为生命,良好的信誉是开展一切合作的前提,事实上任何一次理论上的文章泄露行为都会让我们根植了7年多的服务体系崩坏,更是对工作原则和底线的践踏与挑战。
3)从利益角度:
①若预审未通过,则说明该稿件的质量尚不达所供稿杂志社的录用标准,佩普也无法进一步与您达成合作,那么该篇稿件之于佩普而言无实际意义,我们会做系统删除处理,您不必有任何信息泄露的担忧;
②若预审通过但短期内未能与您达成合作,说明您的稿件仅存在理论上被收录的可能性,但如果稿件无法结合特定期刊编辑的建议进行针对性优化与完善,稿件其实依然达不到杂志社录用标准。在这个前提下,佩普会期待与您的后续沟通以达成合作,所以同样不会存在任何文章泄露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4)从三方监督角度
【佩普学术】与开展战略合作的杂志社,均在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密协议后,方可接收您的文稿,且彼此互相监督,以可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泄露您的个人详细信息或稿件内容。
若您的稿件预审未通过,则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也无法协助您进行稿件录用;
若您的稿件预审通过,则需要与我方签订咨询合作协议,以协助您结合审稿人的审稿意见进一步优化稿件质量,以实现高录用结果。
具体的收费价格要根据您的稿件质量及针对性匹配的期刊详情而定,具体请在接收预审通过的通知后,与佩普高级科研顾问做进一步沟通。
各大杂志社的期刊有不同的政策和盈利模式,因此计费模式也大相庭径。鉴于收费模式不同、且大多必须以作者本人名义支付,故协议中签订的费用不包含任何支付给期刊的费用,版面费等需要作者您另外支付。
①支持对公账户汇款,开具的国内发票上盖章为接收汇款的对公账户章,并会随发票同时提供报销需要的文章录用通知。
②国内发票可以开具:润色费、翻译费、咨询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会议费或会议注册费。
【佩普学术】隐私权保护声明是本网站保护用户个人隐私及用户信息安全的承诺。
【佩普学术】致力于向研究学者提供高质量学术出版咨询服务的同时,也执行严格的保密、安全和隐私的最高标准。我们了解原创工作的重要性,因此我们采用以下方式,竭尽全力保护您的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的安全。鉴于网络的特性,本网站将无可避免地与您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互动关系,故特此说明本网站对用户个人信息和文稿信息的收集、使用、保护政策,请您务必仔细阅读。
1. 使用者非个人化信息1.1 我们仅通过您的IP地址来收集非个人化的信息,例如您的浏览器性质、操作系统种类、给您提供接入服务的ISP的域名等,以优化在您计算机屏幕上显示的页面。通过收集上述信息,我们进行客流量统计,从而改进网站的管理和服务。
2. 个人资料及文稿信息2.1 当您在【佩普学术】网站进行用户注册、选择服务或上传论文等活动时,在您的同意及确认下,本网站将通过注册表格等形式要求您提供一些个人资料和文稿信息。这些个人资料和文稿信息包括: 2.1.1 个人识别资料:如姓名、电话、微信号、电子邮件等情况。 2.1.2 个人背景:职业、目的、发文预算等情况。 2.1.3 文稿信息:论文题目、期望分值、研究方向、文章类型、期望录用时间等。 2.2 请了解,在未经您同意及确认之前,本网站不会将您为参加本网站之特定活动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利用于其它商业目的。
3. 网站安全3.1 本网站将对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的管理及保护,本网站将使用相应的技术,防止您的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遭篡改。
3.2 本网站在必要时委托专业技术人员代为对该类资料进行电脑处理,以符合专业分工时代的需求。如本网站将电脑处理之通知送达予您,而您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主动明示反对,本网站将推定您已同意。唯在其后您仍然有权如下述第5.4条之规定,请求停止电脑处理。
4. 文稿保密4.1 我们深深理解您提交给我们的文稿是您尚未发表的辛勤工作和重要学术思想结晶,所以【佩普学术】与所合作杂志社的每位编辑都必须在签署有法律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之后才能接收您的文稿。保密协议可确保编辑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泄露您的个人详细信息或手稿内容。如果有编辑向第三方泄露了您文稿内容这类事件发生,我们将全力配合您,根据此协议对侵犯您个人权益的行为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5、用户权利5.1随时查询及请求阅览;
5.2 随时请求补充或更正;
5.3 随时请求删除;
5.4 请求停止预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所提供的学术出版咨询服务的文章题目(或者专业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服务周期为 ______个月(服务周期以收到甲方首付款之日起计算)。
2、在服务期限内,乙方需提供以下学术出版咨询服务(以 ✓ 选为准),直至协助甲方该文章被影响因子在_________范围内的SCI期刊接收(录用):
✓ 帮助推荐合适期刊;
✓ 对文章内容提供建议;
✓ 原创性检查;
✓ 期刊投稿过程中的沟通协助及技术咨询;
✓ 协助出版前校刊
二、服务费用及进程安排1、本次委托的学术出版咨询服务费用合计总费用为 ¥______元(大写:_____圆整)。甲方应将该款项按照双方约定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总合同额50%的首付款,即 ¥_____元(大写:_____圆整)。乙方在收到首付款后,应立即开展该委托的相关学术出版咨询服务工作。
3、甲方在收到文章接收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尾款。甲方支付尾款,即 ¥_____元(大写:_____圆整)。
4、如遇特殊情形如自然灾害、法定节假日等,乙方有权可以顺延相应的服务进度,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付款方式:
企业支付宝账号:peipuzfb@163.com
企业微信支付链接:https://www.peipusci.com/index/pay/index
对公账户:
户名:南京杰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205015960360000173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支行
1、甲方通过电子邮件、快递、网络软件或上门咨询等或者其他乙方确认收悉的方式把资料交付给乙方;乙方通过电子邮件、快递、网络软件等方式把资料交付给甲方。
2、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将相关项目咨询指导及技术服务资料转交甲方;以计算机网络方式交付资料,资料到达对方指定计算机系统时视为交付。
3、本协议项下的费用不包括因履行委托服务而产生的所有税费,因履行委托服务而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4、项目全部完成经双方确认后,甲方不可以主张退费等要求。
5、甲方应严格遵循协议的内容,若甲方付完首付款后,放弃后续操作,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其他任何阶段的流程同此说明。
6、乙方有权通过电子邮件、快递、网络软件等方式把资料交付给甲方。
7、乙方应在合同应允天数内交付甲方指导版本标书,如需延长时间,须与甲方进行协商。
8、乙方发送资料的内容给予甲方之后,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支付乙方款项。如甲方延期支付任意一期费用超过十日,同时经乙方合理催告后十日内仍不支付的,视为甲方终止双方的咨询服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咨询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9、若甲乙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甲方须将因该合同所产生的所有票据(发票或收据等)退回至乙方,乙方在收到退回票据后进行原路退款。若甲方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退回相关票据,需按税务规定出具单位票据遗失说明,并加盖单位用章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不配合办理相关退票流程的,则视为甲方主动放弃退款。
10、在乙方进行指导服务后,如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该项目无法进行的,甲方同意由乙方重新评估收费或延长服务期限。乙方已收取的咨询服务费不予退还。
11、双方约定,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咨询服务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的义务。
四、补充条款1、乙方保障通过咨询指导服务协助甲方在 年 月底前获得预期 分值标准的期刊录用通知。
2、项目进行过程中,如乙方因行业不可抗力等因素,如影响因子、分区、中科院预警名单或SCI目录由数据库机构引起的变动,乙方应告知甲方,甲方须在收到告知后的一周内向乙方反馈,双方协商一致后,对于项目继续进行或变更目标杂志,重新签订协议;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3、甲方成功收到录用通知即视为乙方已完成该合约。如乙方因行业不可抗力因素,如影响因子、分区、中科院预警名单或SCI目录等由数据库机构引起的变动,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沟通。
4、项目进行过程中,甲方如遇政策调整或其他政策性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在单位评定标准变更)及甲方个人原因导致项目无法进行的,乙方已收的咨询服务费不予退还,甲方同意由乙方重新评估收费并延长服务期限,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协议,项目完成时间与预期分值标准以新协议为准;
5、甲方须保证文章数据的原创性与真实性,如甲方的著作权等一切知识产权等存在争议的,甲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已收的咨询服务费不予退还。
6、甲方在首付款支付后,应按照乙方要求按时提供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伦理证明、原始数据等,如甲方无法按期提供,则项目顺延至甲方提供完整材料后继续进行,并重新签订协议,项目时间以新协议为准。
7、在乙方提供协助服务的过程中,若甲方没有提供相关邮箱密码的情况下,甲方收到相关邮件应第一时间反馈给乙方。如因甲方未能及时反馈造成的进度延误、跟进延迟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甲方成功收到录用通知后,需按时配合乙方完成版面费缴纳、稿件清样等后续工作;如甲方无法按期完成,因此造成的项目后续上线受阻、稿件退回等后果,甲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已收的咨询服务费不予退还。
9、在甲方无过错的前提下,若乙方无法按时协助甲方完成文章录用,乙方应提供新方案供甲方选择,如双方达成一致,重新签订协议,项目完成时间与预期分值标准以新协议为准;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乙方在合约承诺时间到期后退还甲方所付款项;该服务不含降重指导与翻译,若未达到预期结果,该部分款项由甲方承担。
10、乙方协助投稿指导的期刊保证在录用时规避中科院科技情报中心于2023年正式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内,如甲方有其他规避目录要求,以双方补充条款为准。
五、其他1、若本协议的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因争议所支出的诉讼费等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依法成立并生效后,之前双方就同一事项签订的所有前序协议均自动作废,所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自动消灭。
4、本协议一式贰份,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署生效。
1、_____(以下简称甲方)
2、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与乙方计划进行_____项目的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未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双方愿意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本协议规定对本项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收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记录和计划、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价格、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提供方:指基于本协议向对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任何一方,若双方均向对方提供保密信息,则甲、乙双方互为提供方。
3、接收方:指基于本协议取得或知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一方,若双方均从对方取得或知悉保密信息,则甲、乙双方互为接收方。
第二条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下述任一情形下,接收方不承担保密义务:
(1)本协议有效期以外接收方取得的或提供方非经约定方式提供的信息;
(2)先于披露已为接收方合法知悉的信息;
(3)非因接收方过错而已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4)接收方所独立开发的信息;
(5)经提供方事先同意接收方披露的信息;
(6)通过第三方披露而为接收方所合法接触到的信息;
(7)基于任何政府机构、行政机关、任何法院或仲裁的要求而需要披露的保密信息,或基于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而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接收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接收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接收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接收方将(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2)若接收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将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若接收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收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如接收方第一时间获悉提供方或提供方客户的保密信息被泄漏,接收方应立即告知提供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事件的进一步扩大。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保密信息原件及副本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提供方所有,本协议签订生效不视为提供方就保密信息对接收方授予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所有权或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 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收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收方转让或授予接收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收方转让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七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三年内持续有效。接收方的保密义务自提供方对保密信息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接收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提供方公开时止。
第九条若双方实现本协议约定的特殊目的并签订最终协议则本协议与最终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协议与最终协议约定的保密条款产生冲突,则以最终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 乙方:南京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